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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編號:084518)

1.學校名稱:鹿谷鄉鹿谷國民中學      校長:王伯廷

2.學校類型:□離島   □特偏   ■偏遠   □一般   □都會區

3.執行年度:110學年度

4.補助情況:

補助項目內容

申請指標

核定經費

補助經費

預估結餘數

經費結餘原因

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二)

(三)

15803

2723

因為疫情,第二場講座改為線上,所以場地佈置費、膳費、印刷費、雜 支未全部支用完

補助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二)

(三)

60,000

5760

5月中之後因疫情嚴峻停止實體上課至期末,故有結餘。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參照標準

學校自評

考核委員評鑑

填表說明

(佐證資料及說明)

評分

(打ˇ)

執行情形概述

評分

(打v)

考核意見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並全程參與,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10

8

6

4

2

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並全程參與,且提供詳細佐證資料。

10

8

6

4

2

教優說明會研習紀錄

1.研習公文

2.研習證明

3.優先區計畫說明會實施計畫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4

3

2

1

藉由學校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動小組組織,充分協調相關業務問題。

5

4

3

2

1

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推動小組人員名冊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4

3

2

1

透過課會議進行,教師充分討論校內需求,與計畫精神相符者申請。

5

4

3

2

1

本校會議記錄佐證資料

1.第一學期

2.第二學期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10

8

6

4

2

補助項目之執行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辦理完畢。

10

8

6

4

2

110親職教育計劃書

110發展學校特色社團計畫書

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20

16

12

8

4

補助經費確實執行於本校目標學生上,並讓目標學生有實質的提升。

20

16

12

8

4

110親職教育成果

110特色社團成果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5

4

3

2

1

1.紫南宮補助學生學雜費。

2.弘光基金會補助進步獎學生。

3.玉德慈善功德會捐贈白米

4.大華嚴寺補助外聘講師費

5

4

3

2

1

7.110學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1年6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10

8

6

4

2

執行率達88.8%。(因疫情影響)

10

8

6

4

2

110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學校經費核結表

8. 108學年度下學期暨109學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11年8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11年8月底前報府核銷

20

16

12

8

4

補助項目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100% 

20

16

12

8

4

109學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學校經費核結表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10

8

6

4

0

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10

8

6

4

0

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項目六)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項目六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需填報

無需填報

□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重新製作

項目七: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參加110學年度南投縣音樂比賽表演賽照片

參加110學年度南投縣音樂比賽獎狀照片

承辦人: 陳宏坤  相關處室主任: 林芝螢、林清安   校長:王伯廷

總分自評: 93 分,考核委員評分:      分

考核委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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