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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0130】府教學字第1120025070號-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2年度中部地區專案補助」申請案

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2年1月17日112公字第008號函辦理。

二、 申請方式:各校承辦人員請詳實填寫申請計畫,經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學校審核需蓋章),應附資料排序:專案補助申請書、計畫書及個人資料告知義務履行說明書。

三、 申請對象:臺中市、南投縣市、彰化縣市之國中、國小

四、 申請金額:每校新臺幣2萬元。

五、 申請期限:自112年2月12日起至112年3月13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至該會(41260台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6號)。

六、 成果報告:將經費使用、執行內容、成果分享、展望未來等相關資料,以紙本或光碟片於113年6月30日前逕寄至該會。

七、 本案連絡人:陳郁婷小姐、陳姿羽小姐(04-2406-0306)。

八、 檢附旨案申請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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