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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121607-【114學年度薪傳教師計畫-結報提醒】有關本縣「114學年度薪傳教師計畫」成果及經費結報乙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暨115年4月2日府教學字第1150075662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經費執行期程至115年6月5日止。
三、核銷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經費無預撥,核定經費明細詳見公文附件。
(二)縣府線上經費結報系統:6月8日(一)起開啟。
(三)差額由本府115年6月4日府教學字第1150124939號函核定撥付。
四、薪傳教師輔導紀錄成果繳交:
1.期末成果為全學年輔導紀錄之紙本,請於7月3日(五)前,連同期中輔導紀錄之正本郵寄至教專中心,表件與格式請參考計畫附件。
2.地址:542草屯鎮虎山路808號 (公文信封面請註明114學年度薪傳教師輔導成果)。
五、本案聯絡人: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李宜室專責 2362050*165(教專中心ID:tepd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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