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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報0502-114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鼓勵貴校踴躍申請,申請媒合時間自114年5月1日起5月23日止,請欲申請學校依限提出申請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4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040B號函辦理。
二、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 課程發展階段:
1、 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2、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課程體驗」,執行期程為114年8月1日至115年7月31日止。
(二)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2、 本階段經費併入「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辦理,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至115年1月31日,為鼓勵學校踴躍參與,補助每校經費新臺幣6萬元為上限,並鼓勵學校參與具臺灣在地及傳統藝術元素之課程。。
3、 本階段併入本縣114學年度上學期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及經費辦理,鼓勵未曾參與之學校申請課程實踐(美感教育資 源整合平臺網址:https://aew.moe.edu.tw/#/),並優先推 薦國民中學參與。申請媒合時間自114年5月1日起至 114年5月23日止。
三、 檢附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郭先生,信箱:floathamburger@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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