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0422-「11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申請作業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1322號函辦理。
二、 為擴增學生使用雙語的頻率與機會,國教署統整現行已推動之相關雙語學習計畫(包括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與國外姊妹校互惠機制實施計畫),自114學年度提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以下稱本計畫),支持學校營造全校師生共學的雙語生活化學習氛圍,增加全校學生接觸英語文的頻率,讓師生能自然而然的在校園生活中運用雙語。
三、 本計畫提出三個面向,分別為雙語生活化多元學習校園(以下簡稱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跨國締結姊妹校,並以三面向組合為四種模式供學校選擇申請,其中雙語生活化貫穿於各模式;各模式如下:
(一) 模式一:雙語生活化。
(二) 模式二: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
(三) 模式三:雙語生活化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 模式四: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 有關本計畫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113學年度已參與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或跨國締結姊妹校之學校。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原「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計畫」、「跨國締結姊妹校計畫」不再個別徵件,又「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亦不再設算經費,爰有意願辦理本計畫者,均請依本計畫規定召開校內會議規劃計畫、經費內容及適合之模式。因本案為競爭型計畫,爰請各校審慎評估再行申辦。
(二)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填具申請表件依限寄送核章後PDF電子檔至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助理黃小姐收。(信件主旨及檔名為00國中/國小-申請11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申請模式一、二、三、四)
1、 申請程序:請欲申辦之學校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先將申請表核章PDF檔(計畫、經費表Word檔及申請學校名單及經費彙整表Excel檔)一併寄送至英資中心電子郵件信箱。
2、 另請貴校承辦人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親送列印核章紙本上開表件至漳興國小會議室(二)進行實體初審。
3、 請申辦學校攜帶申請計畫書、經費表(需核章)紙本及電子檔,所持之資料需與申請資料相符,審查會議現場將由初審委員依計畫內容及經費等進行初審作業。
五、 檢附本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一) 本計畫、申請表格式及學校試填計畫案例。
(二) 學校成果報告格式。
(三) 申請學校名單及經費彙整表。
(四) 說明會簡報及問答集。
二、 為擴增學生使用雙語的頻率與機會,國教署統整現行已推動之相關雙語學習計畫(包括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公立國民中小學校與國外姊妹校互惠機制實施計畫),自114學年度提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以下稱本計畫),支持學校營造全校師生共學的雙語生活化學習氛圍,增加全校學生接觸英語文的頻率,讓師生能自然而然的在校園生活中運用雙語。
三、 本計畫提出三個面向,分別為雙語生活化多元學習校園(以下簡稱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跨國締結姊妹校,並以三面向組合為四種模式供學校選擇申請,其中雙語生活化貫穿於各模式;各模式如下:
(一) 模式一:雙語生活化。
(二) 模式二: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
(三) 模式三:雙語生活化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 模式四:雙語生活化、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及跨國締結姊妹校。
四、 有關本計畫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請113學年度已參與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或跨國締結姊妹校之學校。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原「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計畫」、「跨國締結姊妹校計畫」不再個別徵件,又「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亦不再設算經費,爰有意願辦理本計畫者,均請依本計畫規定召開校內會議規劃計畫、經費內容及適合之模式。因本案為競爭型計畫,爰請各校審慎評估再行申辦。
(二) 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填具申請表件依限寄送核章後PDF電子檔至本縣英語教育資源中心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助理黃小姐收。(信件主旨及檔名為00國中/國小-申請114學年度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申請模式一、二、三、四)
1、 申請程序:請欲申辦之學校於114年5月22日(星期四)前先將申請表核章PDF檔(計畫、經費表Word檔及申請學校名單及經費彙整表Excel檔)一併寄送至英資中心電子郵件信箱。
2、 另請貴校承辦人於114年5月28日(星期三)親送列印核章紙本上開表件至漳興國小會議室(二)進行實體初審。
3、 請申辦學校攜帶申請計畫書、經費表(需核章)紙本及電子檔,所持之資料需與申請資料相符,審查會議現場將由初審委員依計畫內容及經費等進行初審作業。
五、 檢附本計畫相關表件如下:
(一) 本計畫、申請表格式及學校試填計畫案例。
(二) 學校成果報告格式。
(三) 申請學校名單及經費彙整表。
(四) 說明會簡報及問答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