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324-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委託豐饒文化社辦理「南投縣民俗文化資產教師研習營」,請本縣國教輔導團社會、生活、本土語言、藝術等四大領域教師踴躍報名參加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文化局114年3月20日府文資字第1140001529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辦理,為促使教師能深入民俗主題,落實於本縣教育現場,特規劃辦理兩場教師研習營。
三、 旨案兩場教師研習營訂於114年4月19日、4月26日上午9時起於本局三樓研習教室(二)舉行,研習營議程如附件一。
四、 本縣國教輔導團社會、生活、本土語言、藝術等四大領域教師邀請名單,如附件二所示。
五、 旨案將依參與時數,核發參加研習營教師之進修研習證明。
二、 旨揭計畫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2條辦理,為促使教師能深入民俗主題,落實於本縣教育現場,特規劃辦理兩場教師研習營。
三、 旨案兩場教師研習營訂於114年4月19日、4月26日上午9時起於本局三樓研習教室(二)舉行,研習營議程如附件一。
四、 本縣國教輔導團社會、生活、本土語言、藝術等四大領域教師邀請名單,如附件二所示。
五、 旨案將依參與時數,核發參加研習營教師之進修研習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