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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0120-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第65屆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一事

一、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月20日科實字第11402000420號函辦理。
二、 考量利益衝突迴避並兼顧委員聘任之彈性需求下,酌修第肆點第六款第一目之二及之四。惟若個人有指導或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即未掛名指導教師,亦應主動向主辦單位說明並迴避。
三、 請貴校推薦符合以下資格之中小學教師名單,並依說明二加強宣導,俾利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後續辦理相關事宜。
(一) 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以上者。
(二) 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三) 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四) 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四、 檢附推薦名單空白表格1份,並於本(114)年2月10日前函送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逾時視同放棄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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