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102-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貴校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者並於114年1月8日(星期三)前函報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18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4231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者並於114年1月8日(星期三)前填妥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推薦表(如附件)後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府。
三、 薦送表說明:
(一) 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辦理教師在職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提供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府函報教育部規劃開班(請務必確認薦送對象具備進修意願),薦送資格如下: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3、 請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與。
(二) 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開班,確定開班後,由開班大學聯絡通知,倘未成功開班,將不另行聯絡通知(本班別學員無需繳交學分費)。
(三) 修畢學分班學分,並取得符合修習族群別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或修畢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課程之語言課程學分,於教師證書註記「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四、 檢附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需求及薦送表」。
二、 請貴校提報有意願參加進修者並於114年1月8日(星期三)前填妥在職教師需求數量及名單推薦表(如附件)後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府。
三、 薦送表說明:
(一) 為增進教師原住民族文化及教育專業知能,教育部辦理教師在職進修「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請提供需求數量及教師名單予本府函報教育部規劃開班(請務必確認薦送對象具備進修意願),薦送資格如下:
1、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具備合格教師證書之在職專任正式教師。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且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具備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
3、 請鼓勵原住民族實驗教育學校、原住民重點學校教師參與。
(二) 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寒暑假或適宜時間開班,確定開班後,由開班大學聯絡通知,倘未成功開班,將不另行聯絡通知(本班別學員無需繳交學分費)。
(三) 修畢學分班學分,並取得符合修習族群別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合格證書,或修畢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課程之語言課程學分,於教師證書註記「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
四、 檢附114年原住民族之民族教育次專長進修學分班「課程架構及核心內容表」、「需求及薦送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