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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0913-交通安全教育納入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課程計畫情形,列入中央對地方113年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案,詳如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3年9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5504681號函辦理。
二、 本府業於113學年度將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並於課程計畫備查時,檢視學校課程規劃及所運用教學資源內容之情形;國教署將本項列入中央對地方113年一般性教育補助款考核項目,以了解各縣市實施情形,並將相關數據提供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會議參考。
三、 為了解全國學校針對前開議題之課程規劃情形,國教署業於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力資源網設計實施校數統計表,俾供各校填報,其中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計畫(校訂課程之實施年級)之情形,涉及中央道安會報關鍵指標,請貴校務必於113年9月20日前確實依課程計畫之規劃內容落實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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