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案,本縣代表隊選拔事宜,詳如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5月8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1546號函辦理。
二、 有意願參賽的學校,請於113年5月27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之調查表(免備文)電子郵件至本府承辦人信箱(t07430@gmail.com)並電話確認(049-2222106分機1333)。若學校無意願參賽,無需回傳。
三、 檢附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及調查表各1份。
二、 有意願參賽的學校,請於113年5月27日(星期一)前,將核章後之調查表(免備文)電子郵件至本府承辦人信箱(t07430@gmail.com)並電話確認(049-2222106分機1333)。若學校無意願參賽,無需回傳。
三、 檢附113 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及調查表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