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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0508】「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師生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成果格式表一份

一、 本府113年2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30048762號函諒達。
二、 請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如附件)執行計畫,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 旨案補助各校含分校,各校核定新臺幣19,500元,如貴校含有分校,請將經費合併後再核銷。旨案補助項目為經常門。
(二) 各校購置之各項圖書資源,應於學校物品財產帳上列明,圖書請依序填列並於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登帳列管或將補助圖書編目列入館藏,並呈現於成果報告。
(三) 且於設備適當處黏貼「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費補助」字樣,俾供審計單位查核,並請妥善運用於英語文課程、英語文教學活動或英語文閱讀活動。。
三、 旨案計畫期程得追溯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經費支用項目及基準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請各校於113年7月15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經費結報系統」序號3755,填報執行情形並附加電子簽核之「南投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結報表」辦理結報,會計憑證連同相關檔案裝訂成冊留校自行保管備查,免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四、 成果繳交
(一) 實施計畫。
(二) 成果請包括補助設備建置情形與運用於課程教學中之情形,並請詳述辦理情形,並請提出整體運作成效報告。
(三) 本案各校購置之各項圖書資源,應於學校物品財產帳上列明,請依序填列並於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登帳列管,並另案提供清單呈現於成果報告。
(四) 請貴校於113年7月19日前將旨揭計畫書及成果 ,併為1個檔案再上傳至指定成果雲端硬碟網址https://reurl.cc/3X3nlO。請使用PDF檔上傳,檔名為學校校名,範例:營北國中。
(五) 繳交成果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助理李小姐,電話:049-2392683,分機212,電子郵件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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