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221】核定貴校辦理「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師生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8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11300號函辦理。
二、 旨案依據「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英語要點)」辦理。
三、 請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如附件)執行計畫,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 旨案補助各校含分校,各校核定新臺幣19,500元,如貴校含有分校,請將經費合併後再核銷。旨案補助項目為經常門。
(二) 補助經費應確實依計畫內容執行,請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如附件)執行計畫,俟計畫執行完成並全縣各國中小結報後再行撥付經費。請依本函核定項目及額度支用經費,並按實際執行情形核銷。
(三) 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本次核定項目為英語圖書(繪、讀本) 、桌遊及教學有聲媒材,購置英語相關圖書(如繪本、讀本及小說等)班級箱書及英語文教學有聲媒材,俾學校落實教師口說教學策略及提升學生口說能力。
(四) 各校購置之英語文圖書(繪、讀本)及教學有聲媒材,應於學校物品財產帳上列明,且於設備適當處黏貼「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費補助」字樣,俾供審計單位查核,並請妥善運用於英語文課程、英語文教學活動或英語文閱讀活動。。
(五) 受補助學校確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及財務登記保管,並妥善規劃結合英語日及課餘時間10分鐘說英語活動課程,俾學生經由實際體驗,提升英語學習興趣與成效。
四、 旨案計畫期程得追溯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經費支用項目及基準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請各校於113年7月15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經費結報系統」,填報執行情形並附加電子簽核之「南投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結報表」辦理結報,會計憑證連同相關檔案裝訂成冊留校自行保管備查,免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五、 成果繳交
(一) 實施計畫(詳如範本)
(二) 成果請包括補助設備建置情形與運用於課程教學中之情形,並請詳述辦理情形,並請提出整體運作成效報告(包含貴校如何運用於英語文課堂、結合英語日及課餘時間10分鐘說英語活動課程照片等)。
(三) 旨揭計畫所購置英語圖書,請依序填列並於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登帳列管,並另案提供清單呈現於成果報告。
(四) 旨案計畫成果格式格式將另案提供。繳交成果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助理李小姐,電話:049-2392683,分機212,電子郵件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
六、 檢附本縣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師生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及旨案核定經費表各乙份。
二、 旨案依據「前瞻基礎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030雙語政策計畫」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以下簡稱英語要點)」辦理。
三、 請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如附件)執行計畫,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 旨案補助各校含分校,各校核定新臺幣19,500元,如貴校含有分校,請將經費合併後再核銷。旨案補助項目為經常門。
(二) 補助經費應確實依計畫內容執行,請依核定項目及金額(如附件)執行計畫,俟計畫執行完成並全縣各國中小結報後再行撥付經費。請依本函核定項目及額度支用經費,並按實際執行情形核銷。
(三) 請依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採購事宜,本次核定項目為英語圖書(繪、讀本) 、桌遊及教學有聲媒材,購置英語相關圖書(如繪本、讀本及小說等)班級箱書及英語文教學有聲媒材,俾學校落實教師口說教學策略及提升學生口說能力。
(四) 各校購置之英語文圖書(繪、讀本)及教學有聲媒材,應於學校物品財產帳上列明,且於設備適當處黏貼「教育部國教署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經費補助」字樣,俾供審計單位查核,並請妥善運用於英語文課程、英語文教學活動或英語文閱讀活動。。
(五) 受補助學校確依相關規定辦理採購及財務登記保管,並妥善規劃結合英語日及課餘時間10分鐘說英語活動課程,俾學生經由實際體驗,提升英語學習興趣與成效。
四、 旨案計畫期程得追溯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經費支用項目及基準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請各校於113年7月15日前至本府教育處「經費結報系統」,填報執行情形並附加電子簽核之「南投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結報表」辦理結報,會計憑證連同相關檔案裝訂成冊留校自行保管備查,免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
五、 成果繳交
(一) 實施計畫(詳如範本)
(二) 成果請包括補助設備建置情形與運用於課程教學中之情形,並請詳述辦理情形,並請提出整體運作成效報告(包含貴校如何運用於英語文課堂、結合英語日及課餘時間10分鐘說英語活動課程照片等)。
(三) 旨揭計畫所購置英語圖書,請依序填列並於財產管理資訊系統登帳列管,並另案提供清單呈現於成果報告。
(四) 旨案計畫成果格式格式將另案提供。繳交成果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助理李小姐,電話:049-2392683,分機212,電子郵件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
六、 檢附本縣112學年度2030雙語政策-提升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子計畫一充實英語口說師生教學圖書(繪、讀本)計畫及旨案核定經費表各乙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