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116】「新竹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評審作業,請貴校依科別惠予推薦教師擔任評審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月8日府授教學字第1139550044號函辦理。
二、 新竹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3年4月3日(星期三)至113年4月15日(星期一)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3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30,由作者實地現場說明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三、 新竹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3年1月31日前依「新竹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表填妥後函復本府,經本府確認名單後,另函通知新竹縣政府後續相關事宜。
二、 新竹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3年4月3日(星期三)至113年4月15日(星期一)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3年5月7日(星期二)9:00~16:30,由作者實地現場說明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三、 新竹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3年1月31日前依「新竹縣第64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表填妥後函復本府,經本府確認名單後,另函通知新竹縣政府後續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