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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1218】「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學年度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第2次回訓研習實施計畫」1份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2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74243A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之專業知能及增進臺灣手語教師及教支人員教學品質,以落實臺灣手語課程與教學及聾人文化之傳承,爰辦理「臺灣手語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第2次回訓研習實施計畫」。
三、 本計畫重點如下:
(一) 參加對象:已通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職教師臺灣手語教學合格證書」之教師及已通過「教育部臺灣手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之教學支援人員,112學年度第2學期有授課之人員務必參加。
(二) 研習資訊如下:
1、 研習日期:113年1月20日(星期六)及113年1月23日(星期二),請擇一日參加。
2、 研習時間:上午9時30分至下午4時10分。
3、 研習人數:每場次至多300人,若報名時已達人數上限,可選擇另一場次參加。
4、 研習內容:上午為臺灣手語第2冊及第4冊教學內容、下午為臺灣手語第6冊及第8冊教學內容。
(三) 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方式,請於113年1月10日(星期三)前至網頁填寫報名資料,https://reurl.cc/l7OxYd。
(四) 研習地點:採線上視訊進行。完成報名者,於113年1月15日(星期一)以電子郵件通知線上課程網址連結。
(五) 參與研習人員之服務學校,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學校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給研習時數6小時。
(六) 本計畫所需經費由委託國立和美實驗學校辦理之「113年度臺灣手語教材編輯、審查等其他配套籌備工作實施計畫」經費支應。
四、 請貴校協助轉知並鼓勵學校中已通過臺灣手語培訓及通過訓後測驗之教師,並請該參與研習教師之服務學校協助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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