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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服務申請表一份

一、 依據本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 上開辦法第3條規定略以:「本方案所提供支持服務,包括下列事項: 一、專業諮詢:提供教師因工作適應、輔導與管教學生、親師溝通、 生涯規劃、壓力調適、人際關係、情緒管理等議題而產生心理困擾之專業諮詢服務,並以電話協談、個案討論、轉介、提供資訊等方式辦理。 二、個別諮商輔導:以個別諮商或個別輔導方式,透過對話,協助教 師自我覺察與統整,以解決教師心理困擾,增進教師心理健康。」
三、 倘各校教師有諮商輔導服務申請需求,請逕洽本府教育處承辦人詢問:
(一) 幼兒園:049-2222106轉1316。
(二) 國小049-2222106轉1379。
(三) 國中049-2222106轉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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