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612】本縣112年語文競賽分區初賽【國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優勝名單乙份,請依說明辦理
一、 依據本縣112年語文分區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競賽員、指導教師及團體獎項,各頒發獎狀乙紙。
三、 指導教師獎勵部分,若同項有2名以上得名次者,以最高名次獎勵;指導不同項目得獎者,依得獎項目分別敘獎。
四、 獲獎人員獎狀將由各區承辦學校寄發,請於適當場合轉頒。
五、 縣決賽日期:112年9月14、15日(本土語)及112年9月21日(國語),請以下項目及資格者,務必於縣賽時重新報名並上傳獎狀證明文件,未報名者不保留資格,視同放棄參加縣決賽:
(一) 各組項前三名錄取人員,請轉知所屬人員積極準備。
(二) 另於本縣112年分區初賽之客家語及原住民語因報名人數不足,不成賽部分,請務必於縣賽報名時重新報名。
(三) 閩南語字音字形(國中組)、客家語字音字形(國小組及國中組)、高中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因無辦理分區初賽,直接進入縣賽辦理,請務必於縣賽報名時上網報名。
二、 競賽員、指導教師及團體獎項,各頒發獎狀乙紙。
三、 指導教師獎勵部分,若同項有2名以上得名次者,以最高名次獎勵;指導不同項目得獎者,依得獎項目分別敘獎。
四、 獲獎人員獎狀將由各區承辦學校寄發,請於適當場合轉頒。
五、 縣決賽日期:112年9月14、15日(本土語)及112年9月21日(國語),請以下項目及資格者,務必於縣賽時重新報名並上傳獎狀證明文件,未報名者不保留資格,視同放棄參加縣決賽:
(一) 各組項前三名錄取人員,請轉知所屬人員積極準備。
(二) 另於本縣112年分區初賽之客家語及原住民語因報名人數不足,不成賽部分,請務必於縣賽報名時重新報名。
(三) 閩南語字音字形(國中組)、客家語字音字形(國小組及國中組)、高中學生組、教師組及社會組,因無辦理分區初賽,直接進入縣賽辦理,請務必於縣賽報名時上網報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