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412】府教學字第11200802972號 112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以下簡稱部領計畫)第2次徵件案,有意申辦學校請於112年4月21日前將提報資料送府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3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043513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2030年雙語政策,全面普及提升國中小學學生英語能力,爰訂定112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期透過補助各校進行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擴增學生使用英語之頻率。
三、 請依旨案計畫提報申請,唯新辦學校須經過本府邀請之專家委員通過初審。請貴校於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將貴校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核章紙本,各校一式1份)函報本府,掃描檔及可編輯電子檔事先寄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請專責謝小姐先行確認,俾本府邀請專家學者辦理新辦學校初審事宜,逾期概不受理。本縣可報送校數為31校(含111學年度獲補助之學校)。
四、 旨案獲核定學校,請務依旨計畫輔導團隊規範發展課程並參與研習,另請貴校依實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及國教署辦理「領域/科目教師海外短期進修計畫」。倘未配合者,國教署將收回補助經費。
五、 說明會後更新簡報請至雲端檔案(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jZgFQOHxb9S8eJmyqqjd7mQJ7YQ2cH)下載。
六、 隨文檢附112學年度實施計畫1份(含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
七、 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責人員,謝小姐,電話:049-2392683#213。
二、 為落實2030年雙語政策,全面普及提升國中小學學生英語能力,爰訂定112學年度「補助國民中小學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期透過補助各校進行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擴增學生使用英語之頻率。
三、 請依旨案計畫提報申請,唯新辦學校須經過本府邀請之專家委員通過初審。請貴校於112年4月21日(星期五)前,將貴校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核章紙本,各校一式1份)函報本府,掃描檔及可編輯電子檔事先寄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請專責謝小姐先行確認,俾本府邀請專家學者辦理新辦學校初審事宜,逾期概不受理。本縣可報送校數為31校(含111學年度獲補助之學校)。
四、 旨案獲核定學校,請務依旨計畫輔導團隊規範發展課程並參與研習,另請貴校依實薦派教師參與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辦理「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及國教署辦理「領域/科目教師海外短期進修計畫」。倘未配合者,國教署將收回補助經費。
五、 說明會後更新簡報請至雲端檔案(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N-jZgFQOHxb9S8eJmyqqjd7mQJ7YQ2cH)下載。
六、 隨文檢附112學年度實施計畫1份(含計畫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
七、 相關問題請逕洽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責人員,謝小姐,電話:049-2392683#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