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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0223】府教學字第1120046743號 有關「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請領案,請貴校於112年3月10日前辦理完竣

一、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2年2月20日臺中大學原民字第1122060290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員於112年3月1日後逕行上網(cip.ntcu.edu.tw)列印合格者印領清冊(必須以A4紙「橫式」列印),學生毋須簽名或蓋章,各級職核章請勿遺漏,一律免蓋校印。
三、 請貴校業務承辦人員將貴校領據(附件)及合格者印領清冊,於112年3月10日前掛號寄達本縣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郵戳為憑),以免影響後續作業進行。
四、 請本縣仁愛國小配合辦理以下事項:
(一) 請依校碼排序,彙整各申請學校合格者印領清冊正本乙份,以長尾夾夾住成冊(請勿裝訂),封面統一上網下載列印,勿手動繕製。
(二) 送件前與本案聯絡人(中教大林希拉小姐04-22188199)確認本縣總核實人數、金額後,開立助學金科目請款收據1張,收據註明: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助學金,並加註匯款帳戶名稱(全名)、帳號及機關統一編號,限於112年3月25日前併合格者印領清冊函送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
五、 倘有疑義者,請電洽仁愛國小高裕明主任(049-2802373分機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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