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111】府計服字第1120015456號-為鼓勵創新,請本府及所屬各單位踴躍提出112年度自行研究報告,並於112年5月31日前繳交本府計畫處,俾利辦理後續評審事宜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研究發展工作推行要點辦理。
二、 凡歷年經評審為佳作以上之研究報告後續研究(以上研究報告可至本府網站下載),或具開放創新服務及簡政便民措施、專案規劃,皆請於112年5月31日前踴躍提出。
二、 凡歷年經評審為佳作以上之研究報告後續研究(以上研究報告可至本府網站下載),或具開放創新服務及簡政便民措施、專案規劃,皆請於112年5月31日前踴躍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