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1222】府教學字第1110304243號-新竹縣辦理「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作品評審作業,請貴校依科別惠予推薦教師擔任評審
一、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1年12月21日教學字第1111002111號函暨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 該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採線上進行複審。
三、 該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2年1月3日前依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縣市政府)或(大專院校)」表填妥後函復本府,經該局確認名單後,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相關事宜。
二、 該縣科學展覽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2年4月7日(星期五)至112年4月14日(星期五)。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初審依各組各科參展件數之70%作為入選標準,如作品有其特殊性,亦可增額錄取或全額錄取。
(二) 複審:於112年5月1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下午4時30分,採線上進行複審。
三、 該縣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化學工程/生物科技/食品科學/環境科學(工程)/材料)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請貴校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2年1月3日前依新竹縣「第63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縣市政府)或(大專院校)」表填妥後函復本府,經該局確認名單後,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