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公文1207】府教學字第1110289669號-檢送112年(2023)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表1份,詳如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11年12月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68630號函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二、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教學資源缺乏地區國小、國中學生及弱勢族群學習英語機會,增進海外青年認同臺灣優質文化,爰國教署112年預計補助100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2年7月9日(星期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星期五)。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2年7月15日(星期六)至7月28日(星期五)。

三、 請貴校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附件1),召開審查小組會議,並將申請資料(每校1式3份),於112年1月6日(星期五)前將前揭資料函報本府,俾於本府辦理初審及統一函報國教署(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申請)。

四、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該活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