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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谷國民中學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

南投縣立鹿谷鄉鹿谷國民中學
111學年度第一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一、依據: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運用辦法。
2.南投縣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3.南投縣政府中華民國111年10月17日府教輔特字第1110247193號函。
二、甄選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三、資格限定: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枕者。
(二)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 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四、任用期間:預計111年11月1日~112年1月19日(40小時/每週)。
五、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包括學生上下學、上課教室引導、用餐……等。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學、生活輔導、指導特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三)協助特教教師或普通班任課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合班教學、戶外教育、融合教育…等課程。
(四)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五)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及其他與特教相關之交辦事項。
(六)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七)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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