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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計畫」受理時間為前一年度10月1日至11月30日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辦理。
二、原適用該會「推展客家學術文化活動補助作業要點」之計畫申請案,今(111)年起請改依「推展客家文化力補助作業要點」辦理,該會每年受理申請一次,受理時間為前一年度10月1日至11月30日,並需於該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https://apply.hakka.gov.tw/HakkaBonusGrandFrontend/LoginOnline)提出申請。
三、請欲申請依限於該會獎補助線上申辦系統申辦,並另函報本府文化局客家事務科辦理。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本府文化局客家事務科,承辦人:吳先生、電話:049-2231191分機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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