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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105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一) 初審:
1. 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1) 設籍本縣之104學年度國民小學畢業生經國小指導教師、家長觀察推薦,學生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2) 就讀之國民小學六年級上下學期國語、數學、社會、自然之學期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上下學期上述領域至少需有一領域達「優等」。(即至少七甲等、一優等)
2. 報名時間:105年07月06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16時,採現場報名,逾期不受理。
3. 報名地點:由學生所就讀國中統一向南投縣立中興國民中學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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