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104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

 

       南投縣推動教育部補助104年度教育優先區計畫                     

                    實施情形考核表

第一部份: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編號:084518

1.

學校名稱

南投縣

鹿谷

  國民

校長:

朱珮芬

2.

學校類型

□離島

□特偏

偏遠

□一般

□都會區

3.執行年度:( 104)年度                       

4.補助情況:

補助項目內容

申請指標

核定經費

補助經費

預估結餘數

經費結餘原因

推展親職教育活動

(二)

12,932

0

 

學校發展教育特色

(二)

23,000

0

 

                               

第二部份:學校執行計畫成效考核:(95%)

項目

參照標準

學校自評

考核委員評鑑

填表說明

評分

(打ˇ)

執行情形概述

評分

(打v)

考核意見

1.全縣說明會是否派相關承辦人員與會。

[優]有派員參與了解申請及執行狀況。

[可]未派員參與,但事前函報教育處並敘明原因

[劣]無派員參與,亦無事先函報請假。

10 þ

8

6

4

2

積極參與申辦並派員參加權限說明會並執行檢討會

10

8

6

4

2

 

參與年度執行檢討會

2.學校執行教育優先區計畫之人力組織與其間的運作情形。

[優]組織健全,合作無間。

[可]尚能建置學校執行小組,成員適切。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þ

4

3

2

1

藉由學校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動小組組織,充分協調相關業務問題。

5

4

3

2

1

 

104年度學校教育優先區計畫推動小組人員名冊

3.學校決定申請補助項目之程序是否經過校內人員充分充分討論,符合民主精神。

[優]共識尋求及決策過程均符合民主精神。

[可]未充分討論僅行政人員做決定。

[劣]未見明確措施。

5

4 þ

3

2

1

透過本校校務會議經校內同仁充分討論符合學校申請補助項目。

5

4

3

2

1

 

本校校務會議佐證資料

4.補助項目之執行是否依據審查意見及所定計畫確實辦理。

[優]依據審查意見及計畫執行。

[可]未充分依據審查意見及原計畫執行。

[劣]未依據審查意見亦未有明確計畫。

10þ

8

6

4

2

補助項目之執行均依照原審查意見與送件計畫並與已修正。

10

8

6

4

2

 

(一)親職教育計劃書

(二)發展學校特色社團計畫書

 

5.各補助項目經費確實用於原來申請補助之對象。

[優]經費均用於申請對象且成效良好。

[可]原申請經費部分調整使用於另有需求之對象。

[劣]未依原計畫使用

20þ

16

12

8

4

補助經費確實執行於本校目標學生上,並讓目標學生有實質的提升。

20

16

12

8

4

 

(一)親職教育活動成果報告表

(二)學校特色計畫成果報告表

 

6.能夠提出相關配套措施(如配合款、民間社團及社會資源等)使優先區計劃之執行更加落實。

[優]有相關配套措施。

[劣]未有相關配套措施。

5

4

3 þ

2

1

民間社團與社區資源較為不足,配套措施實施有其窒礙

5

4

3

2

1

 

 

7.104年度補助項目經費至11月30日止執行率達80%以上。

[優]執行率達90%以上。

[可]執行率達80%

[劣]執行率未達80%

10þ

8

6

4

2

至1130止執行率達90%以上

10

8

6

4

2

 

104執行進度達成率

8.103年度補助項目是否於計劃規定時程執行完畢,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優]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於驗收後2星期內報府核銷,執行率達95%以上。

[可]因不可避免之因素,無法於期限內完成,執行率達90%,且於104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劣]無任何不可避免之因素但無法於期限內辦理完成,且執行率未達90%,亦未能於104年1月底前報府核銷

20þ

16

12

8

4

於規定時程內辦理完成,且經費執行率達90%以上。

20

16

12

8

4

 

103執行進度達成率

9.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處理之配合度及時效性。

[優]每次均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可]大多能於期限內處理完畢。

[劣]未能於期限內完成須由教育處承辦人員多次催辦後處理。

10þ

8

6

4

0

公文、網路公告及公務填報均能於期限內配合縣府處理完畢。

10

8

6

4

0

 

    

10補助改善硬體項目執行成果表

(項目三、項目四)

1.     本項目不列入計分,僅以照片及文字方式敘述改善及執行成效。

2.     獲補助項目3、項目7學校,請依附件一成果照片格式製作,掛於各校教優區成果網站。

 

 

 

  □需填報

 

  þ無需填報

 

 

 

  □填報確實

 

□填報不確實應 重新製作

 

 

1.項目3:修繕離島或偏遠地區師生宿舍

 

2.項目7:整修學校社區化活動場所

 

3. 獲項目三、四經費補助學校應填附件一成果報告表

第三部份:特殊優良事蹟(請備相關佐證資料):(5%)

本校國樂社參加104學年度音樂比賽榮獲絲竹室內樂合奏國中團體D組優等。

承辦人:蘇宗明      相關處室主任:林采萱       校長:朱珮芬

 

總分自評:    92 分,考核委員評分:        分

考核委員簽名: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