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報0507-「115學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5月4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002號函辦理。
二、 依據「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117年)」實施策略2-1「精煉美感課程多元教學樣態與內涵」、2-2「擴展美感學習活動實施場域」及2-3「建立美感課程跨界鏈結與擴散機制」辦理。
三、 教育部為鼓勵學校發展文化美感體驗課程,實施有效美感教學及涵養學生美感經驗,特規劃旨揭計畫,說明如下:
(一) 課程發展階段:
1、 教育部補助學校與藝文場館共同發展新課程,同時鼓勵前期參與學校持續修整課程,或發展不同學習階段之體驗課程;文化部補助藝術家或專業藝文團體發展課程。
2、 委由師資培育之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擔任輔導角色,提供專業諮詢建議,課程經實施及修正後,上傳至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藝拍即合-體驗課程」,執行期程為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
(二) 課程實踐與場館體驗階段:
1、 鼓勵學校申請運用發展階段之體驗課程,或轉化為適合學生生活、學習經驗之課程,並帶領學生至藝文場館參觀或藝文團體入校展演。
2、 本案執行期程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因受財政收支劃分法影響,本案因中央並未補助足額經費,尚需由申請學校自行負擔。
3、 鼓勵未曾參與之學校申請課程實踐(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網址:https://aew.moe.edu.tw/#/),並優先推薦國民中學參與。
四、 檢附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承辦人周先生,信箱:shihcheng1994@mail.moe.gov.tw、電話:02-7736-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