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303-教育部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副召集人張超倫教師公開授課案,請惠予轉知相關參與人員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大學114年2月27日臺藝大藝教字第1141001004號函辦理。
二、 時間:114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
三、 地點:本縣草屯鎮僑光國小。
四、 教學者姓名:國民教育中央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副召集人—雲林縣雲林國民小學張超倫教師。
五、 參與對象:
(一) 本縣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國中小召集校長及團員。
(二) 本縣國中小各校藝術領域教師。
六、 公開授課領域:藝術領域音樂科(自編教材)。
七、 請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