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114年1月24日屏府教發字第1140025028號函暨屏東縣第65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計畫辦理。
二、 該縣科學展覽會辦理時間:
(一) 初審:於114年3月17日(星期一)至114年3月21日(星期五)期間辦理,請各委員以作品說明書進行初審(可線上審查)。
(二) 複審:於114年4月9日(星期三)辦理,由作者實地現場說明向評審講解,進行複審。
三、 該縣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科別如下:
(一) 國小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二) 國中組:
1、 數學科。
2、 物理科。
3、 化學科。
4、 生物科。
5、 地球科學科。
6、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一)(含機械/能源/光電/物理/資訊之工程與應用)。
7、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二)(含生物科技/食品科學)。
8、 生活與應用科學科(三)(含化學工程/環境科學)。
四、 每一科別之評審,需同時審查國小組及國中組作品。貴校如有合適人選,請依上開科別推薦評審,並於114年2月28日(五)前依「屏東縣第65屆國民中小學科學展覽會評審委員推薦名單填妥後函復屏東縣政府,經該府確認名單後,另函通知本屆委員後續評審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