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財團法人台中縣林賴足女士教育基金會114年1月20日114公字第007號函辦理。
二、 申請期程:自114年2月11日起至3月10日止(郵戳為憑,郵寄臺中市大里區夏元路6-6號)。
三、 申請對象:限臺中市、南投縣及彰化縣國中及國小。
四、 計畫書內容:詳如附件,並請入選學校於115年6月30日前以本或光碟將經費使用、執行內容、成果分享及展望未來資料寄送該會。
五、 申請名額: 30所學校。(該基金會保留更改各項名額之權利)
六、 申請方式:由各校自行從網路下載資料表格,學校審核後提出申請寄至該會。
七、 助學金額:每校新臺幣2萬元整,經費得用於師資、設備及材料,其中20%可用於獎勵措施與成果發表(請針對弱勢學生詳列經費使用狀況)。
八、 檢附本案申請相關表件。
九、 該會網址:http://sites.google.com/site/linsfund/news。
十、 本案連絡人:陳郁婷小姐、江怡靜小姐(04-2406-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