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226】113年國中教育會考中投考區集報單位線上報名與應考服務申請繳件注意事項

一、 線上報名系統填報時間至3月9日(星期六)17:00止。
(一) 請於期限內上傳已核章之「考生報名資料」及「造字清冊」。
(二) 請務必詳細核對報名系統中「考生報名資料」及「造字清冊」之MD5碼與掃描上傳PDF檔案之MD5碼相同。
二、 集報單位若有考生須申請「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或「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時,應將相關資料(如說明三)於3月9日(星期六)17:00前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送達本試務會。
(一) 選擇郵寄方式者,收件人請填寫:應考服務組石芳萌主任。
(二) 選擇親送方式者,請依附件一各區分流報名時間至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中正堂」辦理。
三、 應考服務申請詳細資訊請參閱簡章第18頁-22頁。申請應考服務時,須備齊以下資料:
(一) 身心障礙、重大傷病及懷孕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資料確認表正本。
(二) 相關證明文件。
(三) 會考試場全面開放冷氣,考生若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須於報名時填寫繳交「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
四、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試務工作實施要點」,請各校上網填報入帳資料(https://forms.gle/Stu57qHL2j3hfoFX8),且於3月15日(星期五)前掣據並寄予本會(收件人請填寫:行政組郭珊珊組長),俾利辦理撥款作業。領據請註明以下資訊:
(一) 領據抬頭:臺中市立臺中第二高級中等學校。
(二) 領款事由:113年國中教育會考集體報名工作費。
(三) 領款金額:貴校集體報名總人數1-27人(含)者,領據金額為412元;集體報名總人數28人以上者,領據金額為集體報名學生數*15元。
(四) 匯款帳號:貴校匯款銀行分行、匯款帳號及戶名等資料。
五、 3月7日(星期四)至3月9日(星期六)國中教育會考報名期間,請113學年度中投區高中職免試入學承辦學校國立埔里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派員至本試務會,協助宣導個報考生免試入學相關事宜。
六、 請惠予貴校工作人員公(差)假及課務排代,代課鐘點費由各校支付。
七、 如有疑問可洽:報名組蔡蕙如組長,分機224;應考服務組石芳萌主任,分機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