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0131】為鼓勵創新,請本府及所屬各單位踴躍提出113年度自行研究報告,並於113年5月31日前繳交本府計畫處,俾利辦理後續評審事宜

一、 依據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研究發展工作推行要點 辦理。
二、 相關研究報告經評審為佳作以上之研究報告後續研究(以上研究報告可至本府網站下載https://reurl.cc/eLM68m),或具開放創新服務及簡政便民措施、專案規劃,皆請於113年5月31日前踴躍提出。
三、 檢附南投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研究發展工作推行要點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