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7條條文
「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7條條文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9年12月11日部退一字第10953031001號令修正發布,詳如附件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9年12月11日部退一字第10953031003號函辦理。
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七條修正條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