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南投縣103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委員會辦理教師縣內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
檢送本縣103年國中教師縣內介聘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申請表件、超額教師處理要點及人事作業流程表等各乙份
備註 :欲申請介聘之教師應填具縣內介聘申請表乙份,檢同有關證明文件(積分證件一律採計至4月29日,其中年資採計至7月31日)於4月29日前,向人事室提出,於5月1日上午12﹕00前親送表件至草屯國中辦理。 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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