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109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作業至高雄市之相關事項
,請查照。
說明: 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9年4月21日高市教中字第10932441000號函辦理。
介聘高雄市應注意事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