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
有關各機關、學校及事業機構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請依附函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109年3月25日院授人給字第1090029441號函辦理。
二、 檢附原函影本一份。
人員於防疫隔離假期間支薪事宜.pdf